泰安市社会福利院孤儿入院指南
2019-01-04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浏览量:

  由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或所属村委会(居委会)向当地民政部门逐级申请上报,经市民政局批准后可入院。有监护人的孤儿入住儿童福利院时,需与儿童福利院签订养育协议。
  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所属地方县级民政局提交市民政局的入院申请书
  2、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其他监护人无监护能力证明
  3、孤儿户口页复印件
  4、《孤儿入住市儿童福利院审批表》
  5、孤儿县级医院健康查体证明(必须进行传染病检查)
  6、学龄儿童相关学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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