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020-11-16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今年以来,泰安市按照省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动员、尽锐出战、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构建更加牢固紧密的民政兜底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民政局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民政工作全局,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来抓,组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全市民政系统形成统筹业务条块、整合人员力量、集约要素资源、高效决策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专题会、问题反馈会、工作推进会14次,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高效推进。为加强督促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实行下沉一级包帮,由市局领导带队先后9次分赴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全面了解基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实行现场办公,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县市区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拉满弓”,以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细落实落地。

二、狠抓政策落实,强化兜底保障

(一)着力抓衔接,补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一是强化低保应保尽保。出台《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强化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细化单人保政策、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认定办法、刚性支出及就业成本扣减办法,进一步明确赡(抚、扶)养费计算办法及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程序;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截至10月份,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362人、特困供养人员22154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4683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62.09%。二是强化特困应养尽养。对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供养需求排查,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敬老院“愿进全进”,目前,我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4%。开展“该吃五保吃低保”问题专项治理,对本人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会同同级扶贫部门组成专班,细致讲解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由其自行决定并写出书面放弃声明,留存备查;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有”制度,规范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推行肥城市照料服务卡制度。三是强化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将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大“救急难”机制落实力度,严格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内先行救助,切实提高救助时效。截至10月份,全市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4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015人次,人均救助水平2479.8元。四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在前期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基础上,统筹开展全市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县(市、区)加强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单位工作衔接配合、信息共享比对,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和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对象,全面掌握困难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根据劳动能力、经济状况等分类标识、建立台账,精准排查,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

(二)着力抓落实,强能力,扎实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群体关爱保障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残疾人、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先后出台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制度文件,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应保尽保。对符合享受政策人员采取电话告知、入户走访等方式,逐个通知;对行动不便、提交申请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主动上门办理、代为办理等方法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协调残联组织在发放残疾人证时一并将“两项补贴”政策须知发给残疾人,从源头上解决补贴政策宣传不及时、知晓率低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不漏一人。强化政策学习,使各级民政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政策精神和要求,把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补贴审批、发放效率。落实督导调度、数据比对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人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实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市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32088人、护理补贴73576人,两项补贴同时享受的24456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6512人。二是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机制。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各县市区全部出台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帮扶台账,社区(村)为每名留守老年人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定期上门探访、帮扶。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志愿服务,累计为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6万人次。三是不断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2019年,市委、市政府将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改造卫生间、厨房及餐厅、医疗服务、文体娱乐设施,建立定期组织老人外出观光制度)确定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经过全市各级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敬老院“四改一定”工程,敬老院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省民政厅转发推广了我市经验做法。在巩固“四改一定”成果基础上,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年内新建和改造4处敬老院,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出台《关于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法人登记率100%。出台《泰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的意见》,对农村幸福院进行等级评定,实行分级分类规范管理。

(三)着力抓关爱,强救助,扎实做好儿童群体、留守妇女等群体关爱保障工作。一是落实儿童待遇。指导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户中的儿童进行拉网式排查筛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对应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养尽养、应保尽保”。截至10月底,全市共保障孤儿47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67人、重点困境儿童943人,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和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1-9月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发放581.6万元,为重点困境儿童共计发放224.4万元,切实保障了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二是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建设,夯实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阵地。与市特教中心合作,在市儿童福利院开设特教班。10月20日,市儿童福利院被确定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共配有7名康复师,为30名特需儿童开展康复课程。加强福利机构和未保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上半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儿童福利院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县市区调整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共调整配备儿童督导员114名,儿童主任3776名,全部录入系统实名管理。围绕脱贫攻坚,指导各县市区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履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精细化服务水平。四是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底数和基础信息,建立台账,录入系统,并对原有数据进行及时维护更新,为各部门单位开展关爱服务提供精准数据;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对重点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报告、随时解决,切实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定期随访探视制度,加强了对儿童的日常关注和服务,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发放印有市、县、乡、村四级关爱服务电话的关爱服务卡4000余份,确保儿童家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及时寻求帮助;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工作机制,提升关爱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妇女信息摸排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专责部门、负责人联络会商机制,共同探索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四)着力抓动员,聚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全市深入推进“大爱公益、星耀泰山”为主题公益品牌,大力开展“相约新时代、牵手新乡村”公益活动、社会组织与社区“牵手共建”行动以及慈善救助活动。一是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在对全市300多个贫困村(居)调查梳理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通知》,召开社会组织扶贫攻坚动员大会,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帮助开展项目策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2020年10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 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进行再动员,突出因社制宜、精准施策,瞄准扶贫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协调各级财政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资金支持,牵头举办“泰山红帆”公益路演大会,对优秀项目和社会组织进行评选和奖励,也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二是破解扶贫工作中的短板和难题。针对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别和各自优势,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项细化工作内容,确保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创新对接方式。与各级扶贫办联合,拉出扶贫单子,一对一进行对接,由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委出具介绍信,推荐社会组织到当地基层组织报到,确保社会组织扶贫工作进得去、住得下、推得开。创新扶贫模式。首次提出“抱团”扶贫模式,将单打独斗调整为多社会组织联合抱团作战,采取“社社联手,共同扶贫”的形式,共建队伍,精准对接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捐款捐物、健康义诊、技能培训等多种扶贫帮扶活动。三是唱响社会组织扶贫红色主旋律。坚持党建同行,夯实党建基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工作各个环节。围绕扶贫工作的开展,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泰山红帆”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当作为、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四是继续实施脱贫攻坚“大病救助”“情暖万家”等项目,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功能。今年以来,市级累计发放救助金2145.39万元,其中特困救助金3.74万元,康复助医救助金22.9万元,朝阳助学救助金3.6万元,定向救助金111.46万元,基金救助金73.5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助金1930.19万元。

(五)着力抓协同,促落实,统筹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动员社会工作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关爱老年人领域,开展了“微笑夕阳红”“夕阳美”“空巢老人支持计划”“金晖助老”等社会服务项目;在关爱儿童领域,开展了“滴水公益免费午餐”“月亮家园”“小何助学”“困境儿童关爱”“爱助事实孤儿”“暖冬行动”等社会服务项目;在残疾人康复领域,开展了“康乐1+n助残”“平安使者助苗成长”等专业社工扶贫项目等。市民政局联合市社工协会,筛选了10个示范性社工服务项目。“平安使者助苗成长”项目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实施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示范项目。二是加强村务公开、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开展村级“三务公开”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县市区集中整改。各县市区对村务公开目录作了修订完善。加强村规民约宣传工作,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村规民约愈加成为村民普遍自觉遵守的“小宪法”。

三、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攻坚成效

一是加强信息比对,创新监管方式。定期与扶贫、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重度残疾人、60岁以上低保“单人户”等困难群众,列出疑点数据清单,逐人逐户调查核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排查整改。下发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改及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对低保、特困等政策情况,特别是多重政策待遇叠加对象认定是否准确、保障标准是否精确、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等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采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方式,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自我排查与县市区互查相结合,全面深入梳理排查存在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精准分析、对症施策,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清零不放过”。

三是强化主动告知,提升攻坚成效。在全市部署开展“社会救助保障类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制作“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明白纸”,在办理审核审批时,定向发布,精准推送,主动告知,变“服务对象找政策信息”为“政策信息找服务对象”。对民政服务对象发放“民政兜底保障一袋清”资源包,将个人证件、政策享受材料、保障政策明白纸等一并存入资源包,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政策落实质量。在服务对象家中张贴“民政兜底保障一单清”政策落实情况表,民政工作人员实现送政策上门,逐项核实政策落实,边选填边宣讲,将其作为基础再夯实、责任再压实、政策再落实的重要手段,确保民政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位,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进展晒在“阳光”下。

下一步,泰安市民政局将以此次省级领导调研督导为契机,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与脱贫攻坚全方位衔接,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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