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0-03-17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抓创新、求突破,抓改革、增活力,抓服务、树形象,推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奋力谱写泰安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制度机制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进民政领域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强化制度执行,提高运用制度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本领。

3.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职责、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方法,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使命担当,推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落地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4.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统筹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对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3-6个月渐退期。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家庭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出台《贯彻落实<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比压缩至1.3:1以内。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55%以上。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提高临时救助时效。紧盯重点区域,锁定“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对孤儿、残疾人、留守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关怀帮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做好对口扶贫协作工作。

5.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指导各县市区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搭建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水平。提高核对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核对资源共享机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

三、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6.落实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围绕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制定改革试点方案,选取工作基础好、创新意识强的县(市、区)给予重点扶持,助推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强化养老服务顶层设计。推动出台《泰安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编制养老设施专项规划,重点对泰城市区(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范围内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详细规划,对其它县市(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宏观、原则规划,明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位置、规模、种类、数量和功能,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布局。

8.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办法》,健全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推动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落实落地。补齐街道、社区养老设施短板,1/3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层面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70%以上的社区建起居民“家门口”的嵌入式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9.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巩固敬老院“四改一定”成果,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继续完善配套设施,探索推进“多镇一院”“中心敬老院”建设,重点打造4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确定1-2处具备集中照护能力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开展集中居住、集中服务、集中经费“三集中”供养服务。

10.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对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设施星级挂牌、日常监督管理和实施扶持奖补的重要依据。

11.加强福利中心运营监管。定期对运营绩效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年内实现机构4A评级挂牌。指导监管运营单位提高入住率至40-50%以上。通过志愿服务、专家授课、社工实习等形式,推进养老延伸业务专业化和多样化。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12.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按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切实保障残疾人福利待遇。

四、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

13.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筑牢城市基层党建联合体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重点抓好社区工作用房配建移交机制、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社区“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等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总结党建引领、提升社区治理经验做法,形成较为系统、具有泰安特色的社区治理经验。指导岱岳区、肥城市抓好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

14.加强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广试点经验做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协同做好合村并居相关工作,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效能。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谋划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抓好全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15.落实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有关任务。按照全市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部署,制定并落实《市民政局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区接收、纳入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实现应接尽接、全面服务、重点保障等目标任务。

五、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6.做好民政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完成党总支组建工作,形成党委抓总支、总支抓支部的组织架构。做好党建指导员的选派工作,明确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考核评定,多领域招募党务工作者,探索组建党建人才库。加大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在全市培育、推荐过硬党支部不少于30个,其中市直不少于12个。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轮训。打造党建服务品牌,挖掘、形成一批优秀党建品牌和优秀党建工作案例。理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确保民政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个覆盖”达到100%。

17.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建设各类服务平台不少于60个。加大典型培育力度,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社会亟需、公信力高的优秀公益项目和社会组织典型,年内用于奖励扶持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工作。策划筹备泰山公益慈善项目展览会,拓展慈善参与和服务领域。

18.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顿。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脱钩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行业协会和商会脱钩工作。探索建立社区配套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社会组织重点抽查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违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

19.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打造优秀公益服务品牌。按照各级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发挥社会组织特色和优势,开展“公益双百”行动项目,在全市遴选100家社会组织与100个贫困村、乡镇(街道)结成帮扶或共建对子,开展公益帮扶活动,助力推进脱贫工作。

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20.做好泰安城区道路命名更名工作。在完成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63条城区道路命名更名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泰山区、岱岳区及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城区45条道路命名更名工作。

21.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服务。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更名。协调做好城区主要道路地名标志设置管理等后续工作,提升城区道路标志设置的精细化水平。做好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迎检准备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以及省《标准地名诠释》《标准地名志》年度编写任务。做好全市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制定出台《泰安市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做好全市千年古县、古镇、古村申报工作。

22.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深入推进“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做好2020年度第六轮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开展边界勘察调研活动,进一步巩固完善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平台”日常维护工作,及时上报更新数据。

23.审慎做好行政区划工作。按照科学论证、优化方案、稳妥实施的要求,审慎稳妥做好全市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科学、规范、适时。

七、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4.加快推进绿色殡葬。制定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绿色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抓好泰山区、岱岳区、市级功能区规划统筹编制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树葬公墓林和深埋式生态墓区为主要建设形式,加快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年新增绿色公益性公墓80个,每个县市区至少1处县级绿色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2处绿色公益性公墓;重点扶持打造10-20处建设水平高、示范性强、可复制推广的树葬公墓林,力争推出1—2处全省生态公墓建设典型。

25.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等重点区域散埋乱葬问题治理,基本完成迁移改造绿化或深埋不留坟头。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公墓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殡葬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查处殡葬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6.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红白理事会机构,推动规章制度、办事标准、规范流程等梳理再造,实现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村规民约、办事标准覆盖率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加大红白理会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等典型经验推广力度,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工作典型。

27.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儿童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生活保障范围。加强关爱保护队伍和阵地建设,提高“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的覆盖率和利用率。指导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等工作。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社会组织设立实施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项目,每个县市区至少购买一个项目。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探索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28.规范优化流浪乞讨救助、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继续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和“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指导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和服务水平。指导开展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理儿童收养手续,确保合格率100%。

八、加快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彩事业发展

29.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打造慈善组织网络平台。以“慈善月”捐赠活动为依托,重点在发动企业设立慈善基金、扩大企业参与度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募集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加大对脱贫攻坚对象、低保对象及家庭遭遇突发性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全市各级慈善总会(协会)救助资金支出均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抓好经常性宣传。

30.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做好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和“泰山和谐使者”评选工作。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组织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报考工作。重点培育20个社会工作脱贫示范项目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进志愿者实名注册,完成注册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13‰目标任务。引导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激励制度。

31.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精准发展市场营销,充分运用加奖促销、实物促销、微信扫码促销等方式,不断优化创新促销派奖方案;大力拓展销售渠道,与泰安石化公司开展即开票销售战略合作,高标准完成泰城南高新区、新泰新汶两处中福在线综合大厅装修建设工作,确保年度销量进入全省前8名。加大福彩公益宣传力度,树立“阳光福彩”、“公益福彩”品牌形象。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民政基础工作

32.强化党建统领。完善领导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班组),构建责任链条,形成分级责任体系,实现责任目标全覆盖。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主业意识,坚持日常抓,把党建工作和民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坚持具体抓,把党建工作渗透到民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死角;坚持持久抓,把党建工作时时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做到无缝隙、无空档、全时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标准支部、先进支部、过硬支部梯次创建活动,实施党建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打造“为民勇担当,岗位争先锋”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拼搏进取,争先创优。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关注廉政风险点,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社会救助、慈善捐助、福彩销售、殡葬服务等岗位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等项制度,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

34.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倡树先进典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设“民政大讲堂”,进一步丰富党员干部的知识储备。抓好基层调研工作,采取“四不两直”形式,下沉到一线摸实情、找差距、补短板、求实效。开展“双联双提”服务活动,即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县(市、区)和一个基层服务机构、每个科室联系一个民政基层单位,提升干部能力、提升综合水平。

35.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统计、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提升督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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