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创新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价监督
2020-09-02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为进一步夯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泰山区自8月份开始,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创新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价监督项目。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各项特困供养照料服务落实到位,从而实现“特困人员照料好不好,专业组织来评判”,有力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开展能力培训。委托社会组织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人进行能力培训,通过重点讲解及演示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健康饮食、心理慰藉等方面内容,提升照料服务能力,指导做好照料服务工作。

二是进行服务评定。委托社会组织采取平时监督评价与定期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照护人服务质量评定。平时监督评价是指每周上门评价监督1次,每月至少4次,对特困人员居住生活环境和照料服务提供情况细化量分,每次评价后确定评定结果,并对照护服务人在照护环节上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协助完善照护服务细节;定期考核评价是指结合全年评价监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和邻里评价,并依据《泰山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评价表》,逐个对照护服务人进行评价及量化打分,确定并出具照护服务人年度评价结果。对平时监督评价不合格3次以上或定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照料服务人资格,更换照料服务人或由区级统一委托机构照料。

三是监督评价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价监督服务,主要评价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四大类八项服务,具体包括助洁、助浴、助餐、代领代购、日常探视、陪医陪护、需求转介、紧急救援等,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报告。

通过实践探索,泰山区基本建立了以满足特困人员需求为根本、照料服务为依托,评价监督为保障的工作机制,推进特困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转变,探索了“能力提升+评价监督”相结合的照护服务新路子。(社会救助科、泰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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