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市民政局组织收听收看民政部、省民政厅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兆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丽东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民政部、省民政厅会议结束后,市局接续召开会议,副局长赵丽东就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会议精神,统筹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祭扫工作的责任感。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认清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指导做好祭扫服务管理工作。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做好清明祭扫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要巩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避免清明期间祭扫人员扎堆聚集,营造文明安全的祭扫环境,筑牢疫情防控底线。
二要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保障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群众祭扫习俗,既抓紧防控管理又要抓好祭扫服务,稳妥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格落实清明节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人员配备,开展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重点场所巡查,避免人员扎堆。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三个必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守护好服务对象安全,全力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制定方案预案。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及自身设施场地、防控条件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预案,完善安全防火、人员分流、体温检测、环境消毒、口罩佩戴和员工健康监测等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县市区和功能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防控责任和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发生山林等火灾事故。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辖区内清明节祭扫工作,每日上报祭扫情况。清明期间,要注重发挥红白理事会宣传引导教育作用,大力宣传殡葬新理念,推广节俭治丧新礼仪,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
各县(市、区)民政局、功能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分工负责同志及责任科室、辖区内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在县市区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社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