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1-04-23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及决策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

二、主要内容

1、公开内容及职责分工。规定了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各公益金项目单位应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市民政局、县级民政部门公益金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

2、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每年6月底前,市、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和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上年度公益金有关使用管理信息。公益金资助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应及时公开。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制度,由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在办法制定或修订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由市局相关科(室、中心)、局属单位按职责权限在评价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3、监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当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公开暴露、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对项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能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益金使用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拒不公开信息的,由所属民政部门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在信息公开中存在以上行为的,市民政局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三、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泰安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538-6991267


泰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泰民〔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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