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印发《泰安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泰安市民政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
2022-05-10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浏览量:

近日,市民政局研究印发《泰安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泰安市民政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为规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和内部监督构筑了制度屏障。

《泰安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共分9章43条,主要明确了自行采购的限额标准、职责分工、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采购要件格式等内容,基本形成一套比较完善规范的开展自行采购活动的基本遵循,切实让采购各责任科室明确整个采购过程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泰安市民政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共23条,主要明确了我局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内容、领导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内部财务审计具体要求和审计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要求和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的出具下达、审计报告执行和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时限要求等。通过制订该办法,我局内部审计工作趋向常态化和规范化。

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两《办法》中各条款的制定都是在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采购工作和内部监督中存在的要求不一、流程不清、责任不明等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建机制,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性安排;三是坚持实操实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依据现行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便于操作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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