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山东省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鲁民〔2009〕113号)
二、承办机构:民政部门
三、服务对象:低保家庭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
四、申请条件: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五、办理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每年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及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受理救助申请,并根据现有低保档案资料及时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家庭和高考入学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三)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现有低保档案资料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查和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主管领导在《申请审批表》上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并将救助名单上报市级民政部门。
(四)发放。救助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部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五)反馈。享受教育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七、救助标准: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八、审批层级:县级民政局部门
九、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泰安市民政局:0538-6991545
泰山区民政局:0538-5362168
岱岳区民政局:0538-8568805
新泰市民政局:0538-7261060
肥城市民政局:0538-3271169
宁阳县民政局:0538-5637735
东平县民政局:0538-2839935
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538-8938580
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538-5369533
十一、流程图(见附图)
泰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