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

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残联发〔202020号)、《关于印发<泰安市残疾大学生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残联〔2020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承办机构:残联部门

三、服务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

四、申请条件: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泰安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

五、申请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申报(831日前)。线上办理: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并进行实名制注册,进入后点击首页最下端“服务”,“进入一件事办理”专区点击“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请流程;电脑端,通过“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申报,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在【办事服务】下的【教育资助】功能在线申报。线下办理: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或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910日前)。县级残联审批后,‌汇总报送市残联。‌市残联复核后,‌报省残联备案。‌

3.发放(1031日前)。县级残联按照审核确定的名单,及时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残疾人大学生本人。

七、救助标准:大专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本科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八、审批层级:县级残联

九、办结时限:910

十、咨询电话:

市残联:0538-6991497   泰山区:0538-6261077  

岱岳区:0538-8568322   新泰市:0538-7226039   

肥城市:0538-3212697   宁阳县:0538-5621005

东平县:0538-2820786   高新区:0538-8938338  

泰山景区:0538-5369533

十一、流程图(见附图)

 

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流程图

泰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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