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救助流程再造,提高救助效率和效能,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深化救助改革创新
根据省厅意见,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市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已开展审批权限下放的,要认真总结经验、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相关手续;尚未开展审批权限下放的,争取本级政府(管委会)出台相关规定授权,分类分批推进,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明确县乡两级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衔接紧密、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提升救助工作时效
(一)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关口”前移,实行先核对、后申请。申请人在提出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意愿时,经申请人授权后,由乡镇(街道)提请市或县级民政部门先行开展经济状况核对。经核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按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对经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核对,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实施保密管理,不得利用核对平台获取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二)简化审核审批环节。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乡镇(街道)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三)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后,要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三、全面应用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精简救助申请材料
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以行政文书的标准化倒逼和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具体文书见附件)。一是精简救助申请材料。要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为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待遇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再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疾病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低保证明,相关情况可通过证照核验、告知承诺和行政协查等方式获取。对于确需申请人填写的低保申请表、诚信声明及委托授权书,应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努力实现困难群众“最多跑一次”。二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对于《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必须及时向申请人反馈的信息事项,包括申请低保不予批准告知书、低保金调整(停发)告知书等,要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三是严格档案管理规定。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低保行政文书进行归档,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
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增强部门信息共享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深入推进“互联网+救助”,全面应用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实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公示、变更、退出等环节通过系统操作实施,确保管理平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与财务台账信息一致率达到95%以上,问题数据数据提示率低于5%;电子行政文书合法、规范、标准。要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核对平台作用,做到“线上办理、线上核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五、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积极对接编办、财政,通过调剂编制、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在县级成立社会救助中心,承担社会救助具体工作;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配备3-5人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并鼓励按照“县买乡用”原则购买服务力量;在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并配备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的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政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六、完善社会救助监管渠道,建立救助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在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救助时效的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社会救助规范化运行情况,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规范有序运行。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对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对象的有关信息,保障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要加强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将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等社会救助失信行为纳入全市个人诚信数据库,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救助失信行为的联合惩罚,积极营造社会救助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七、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多途径深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教育,澄清认识误区,特别是救助退出环节要做好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等过渡性救助措施的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每个村(居)的低保公示栏或显要位置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向群众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和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政府(管委会)部署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研究制定审批权下放方案,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社会救助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好、管得好。
泰安市民政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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