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设定依据】:《泰安市慈善总会章程》《泰安市慈善总会救助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市级因癌症、尿毒症、心血管病等疾病导致的家庭困难患者
【办理材料】:1.个人申请;
2.申请人证件(身份证等)、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3.《泰安市慈善总会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
【办理地点】:泰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泰安市东岳大街111号)二楼
【办理机构】:泰安市民政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8-5366268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理→公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