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04-29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浏览量: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始建于1952年,位于青山西路28号,承担泰安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03年8月由泰安市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宗旨:对城区及景观地段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巡查救助管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推动社会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业务范围: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吃、住、站内突发疾病的救治,联系亲属,乘车凭证服务;拓宽救助保护对象,对困境未成年人加强监测预防基础工作,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健全帮扶干预措施。

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坚持“托底线、救急难”,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设施,为救助对象提供最人性化的管理和亲情化的服务,努力打造泰山脚下“温馨驿站”。积极主动开展巡查等延伸服务和“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的专项救助,联合执法、公安节假日在主要街道、路口巡查,在冬季开辟临时庇护点,简化救助流程,为遇到暂时困难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方便,确保救助对象应助尽助。自2013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单位以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不断拓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范围,初步构建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采取基层民政提报与组织专业社工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困境儿童普查活动,排查生存困难、监护困难、成长障碍、流浪乞讨、无人抚养、受虐待侵害、留守流动、困境家庭、特困重残未成年人情况,并在全省率先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目前主要开展:(一)针对特困家庭残疾未成年人的“康复在机构、成长在家庭”家庭监护干预支持延伸项目;(二)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进社区开展动态监测为目的的“漂流书屋”项目;(三)“我参与、我快乐、我成长”社工类服务项目;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18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0〕9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负责、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消除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在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救助网络、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照料达标服务,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实施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业务院硬件设施改造升级项目。

2.具体改造工程内容

(1)救助业务楼外挂楼梯和食堂改造

(2)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

(3)设立消防控制室

3.项目绩效目标及具体指标情况

(1)绩效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照料达标服务,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2)具体指标

序号

改造项目

实施内容

1

业务楼外挂楼梯和食堂改造

拆除外挂楼梯,在院内外扩1.5米距离建设钢结构门厅,将一楼闲置配房改造成楼梯间,二楼平台除保留封闭式楼梯间外,其余部分与原食堂联通,达到救助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督部门的食堂标准要求。

2

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

将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扩大救助大厅面积,调整值班室位置,加大受助人员之间、受助人员与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之间的间隔距离,优化大厅布局,按要求增加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等工作空间。

3

设立消防控制室

按消防要求设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增加泵房,在生活区、值班室等封闭空间安装烟感报警、消防喷淋、逃生应急灯等设施。

二、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为促进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强化资金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泰安市民政局、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山东新思维项目评估有限公司,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一)评价的依据和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属于项目后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泰安市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泰财预〔2015〕20号)的有关规定,项目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客观、公正、独立开展评价的原则。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绩效评价,重点对项目本身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1、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评价指标的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3、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要点

A决策(15分)

A1项目立项(5分)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2.5分)

立项依据充分,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0.5分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2.5分)

立项程序规范,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A2绩效目标(5分)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2.5分)

绩效目标合理,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2.5分)

绩效指标明确,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A3资金投入(5分)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2.5分)

预算编制科学,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2.5分)

资金分配合理,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

③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B过程(15分)

B1资金管理(10分)

B11资金到位率

(3分)

100%>到位率≥95%,得3分;

95%>到位率≥90%,得2分;

90%>到位率≥80%,得1分;

到位率<80%,得0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B12预算执行率

(3分)

100%>执行率≥95%,得3分;

95%>执行率≥90%,得2分;

90%>执行率≥80%,得1分;

执行率<80%,得0分。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B13资金使用合规性

(4分)

资金使用合规,得4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B2组织实施(5分)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2.5分)

管理制度健全,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②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③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2.5分)

制度执行有效,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C产出(40分)

C1产出数量(10分)

C11实际完成率

(10分)

100%完成得10分,

完成率低于100%,根据完成率乘以标杆值。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C2产出质量(10分)

C21质量达标率

(10分)

达标率100%,得10分;

达标率<100%,根据达标率乘以标杆值。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C3产出时效(10分)

C31完成及时性

(10分)

按计划及时完成得10分,   每延迟一天完成扣0.1分,扣完为止。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或实际完成的日期。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或完成的日期。   未及时完成部分拖延时间与计划时间的比值作为得分比率,截至日期类每拖延一天减1%。

C4产出成本(10分)

C41成本节约率

(10分)

成本节约率≥10%,得10分;

10%>成本节约率≥8%,得9分;

8%>成本节约率≥5%,得8分;

5%>成本节约率≥3%,得7分;

3%>成本节约率≥0%,得6分;

成本节约率<0%,得0分。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D效益(30分)

D1项目效益(30分)

D11实施效益

(10分)

社会效益良好,得10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2.5分,扣完为止

①拆除改造救助业务楼外挂楼梯是否产生效益;   ②食堂的改造是否产生效益;   ③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的打通是否产生效益;   ④设立消防控制室,增加消防设施是否产生效益;

D12可持续影响

(10分)

可持续影响积极,得10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2.5分,扣完为止

①通过维修改造项目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否产生可持续影响;

②是否保障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③是否实现了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   ④是否促进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可持续发展。

D13满意度

(10分)

满意程度95%以上得10分,

95%>满意度≥90%以上得8分,

90%>满意度≥85%以上得6分,

85%>满意度≥80%以上得4分,

80%>满意度≥70%以上得2分,

70%以下不得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定性和定量两种,定性指标支撑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访谈,问卷调研等社会调查的方式来采集。定量指标支撑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被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填报项目实施详细数据和评价小组实地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有以下方法:

(1)因素分析法:用于评价项目管理类指标,对项目管理中发现的不足进行因素分析,发现相关的内外因素,追溯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归属,为后续纠偏完善提供参考;

(2)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比较法:计划数据与实际数据比较,用于为部分指标标杆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制度条款与执行情况比较,用于评价项目相关方是否严格按照既定制度,有效履行了管理职责,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等。政策法规与项目内容比较,用于评价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责,如“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

(4)公众评判法:以本项目各相关单位为对象、进行问卷、访谈、座谈等形式的调研,了解其对项目的看法和建议,分析其对项目的满意度,直接反映项目的现实状况和具体效果。

(四)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评价小组根据收集项目基本信息,分析项目实际性质,确定绩效评价方案,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对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翻阅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包括立项文件、政策文件、项目实施全过程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财务账簿凭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通过对项目情况的熟悉了解,依据评价指标提取规则,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原则和方法,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并提炼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向委托人、项目相关单位、行业专家,对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完整性、合理性征询意见,并就文本的规范性征询采购人意见。参考被评价项目相关单位和采购人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终稿。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A决策(15分)

A1项目立项

(5分)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2.5分)

立项依据充分,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0.5分

2.5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2.5分)

立项程序规范,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5

A2绩效目标

(5分)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2.5分)

绩效目标合理,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5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2.5分)

绩效指标明确,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1.5

A3资金投入

(5分)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2.5分)

预算编制科学,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5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2.5分)

资金分配合理,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5

得分小计

14

1.A11立项依据的充分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18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0〕9号)要求,结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实施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与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单位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立项依据充分。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2.A1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文件精神,通过提交《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政府采购对于救助业务院进行硬件升级改造的报告》经批准后,报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2020年12月31日,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根据提供的评审申请、设计图、申报预算控制价等评审要件组织评审,并出具了《招标(采购)预算控制价评审建议书》(泰财评审〔2020〕177号),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根据批复的金额组织实施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3.A21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18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0〕9号)实施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照料达标服务,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密切相关,预期产出的效益符合正常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匹配,项目绩效目标合理。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4.A22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1.5分

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照料达标服务,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主要绩效指标:

序号

改造项目

实施内容

1

业务楼外挂楼梯和食堂改造

拆除外挂楼梯,在院内外扩1.5米距离建设钢结构门厅,将一楼闲置配房改造成楼梯间,二楼平台除保留封闭式楼梯间外,其余部分与原食堂联通,达到救助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督部门的食堂标准要求。

2

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

将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扩大救助大厅面积,调整值班室位置,加大受助人员之间、受助人员与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之间的间隔距离,优化大厅布局,按要求增加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等工作空间。

3

设立消防控制室

按消防要求设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增加泵房,在生活区、值班室等封闭空间安装烟感报警、消防喷淋、逃生应急灯等设施。

未明确各项改造任务的具体面积、数量、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具体指标明确性不高。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1.5分。

5.A31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依据《招标(采购)预算控制价评审建议书》(泰财评审〔2020〕177号)内容显示,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编制经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项目施工招标预算控制价评审为70.68万元,主要对救助站业务楼消防改造提升,外挂楼梯、食堂改造,车库、救助大厅改造等,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测算依据实际改造内容,预算编制标准,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6.A32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是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18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0〕9号)实施的该项目,项目预算资金90万元,对救助业务院进行硬件升级改造,改造工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审计、评估,项目资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分配,资金分配合理。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二)过程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B过程

(15分)

B1资金管理

(10分)

B11资金到位率

(3分)

100%>到位率≥95%,得3分;

95%>到位率≥90%,得2分;

90%>到位率≥80%,得1分;

到位率<80%,得0分。

3

B12预算执行率

(3分)

100%>执行率≥95%,得3分;

95%>执行率≥90%,得2分;

90%>执行率≥80%,得1分;

执行率<80%,得0分。

3

B13资金使用合规性

(4分)

资金使用合规,得4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

4

B2组织实施

(5分)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2.5分)

管理制度健全,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5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2.5分)

制度执行有效,得2.5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2.5

得分小计

15

1.B1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值3分,得分3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18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0〕9号)实施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财政资金90万元(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审计、评估),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项目;2021年8月10日泰安市财政局下达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费(泰财预指〔2021〕1号),授权支付额度到账90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该指标权重为3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3分。

2.B1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值3分,得分3分

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预算金额为:76.68万元(项目预算控制价70.68万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6万元),项目总支出为:75.5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9.5万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6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8.46%。

该指标权重为3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3分。

3.B1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值4分,得分4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为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2020〕18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0〕9号)实施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

该指标权重为4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4分。

4.B21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涵盖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包括了监理、审计、评估各个环节。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5.B22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值2.5分,得分2.5分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实施具体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到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良好。

该指标权重为2.5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2.5分。

(三)产出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C产出(40分)

C1产出数量

(10分)

C11实际完成率

(10分)

100%完成得10分,

完成率低于100%,根据完成率乘以标杆值。

10

C2产出质量

(10分)

C21质量达标率

(10分)

达标率100%,得10分;

达标率<100%,根据达标率乘以标杆值。

10

C3产出时效

(10分)

C31完成及时性

(10分)

按计划及时完成得10分,   每延迟一天完成扣0.1分,扣完为止。

6.1

C4产出成本

(10分)

C41成本节约率

(10分)

成本节约率≥10%,得10分;

10%>成本节约率≥8%,得9分;

8%>成本节约率≥5%,得8分;

5%>成本节约率≥3%,得7分;

3%>成本节约率≥0%,得6分;

成本节约率<0%,得0分。

6

得分小计



32.1

1.C11实际完成率,权重分值10分,得分10分。

经现场查看及调阅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材料,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

实际完成内容

完成率

1

业务楼外挂楼梯和食堂改造

拆除外挂楼梯,在院内外扩1.5米距离建设钢结构门厅,将一楼闲置配房改造成楼梯间,二楼平台除保留封闭式楼梯间外,其余部分与原食堂联通

新建砖混二层56平方米门厅;新装修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100%

2

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

将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打通,扩大救助大厅面积

扩大一层办公大厅面积20平方米;墙、地面为面砖镶贴,顶棚为石膏板吊顶;隔热断桥铝门窗;外墙为真石漆,水电配套改造。

100%

3

设立消防控制室

按消防要求设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增加泵房,在生活区、值班室等封闭空间安装烟感报警、消防喷淋、逃生应急灯等设施。

增设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消防箱,消防疏散楼梯一间

100%

综合实际完成率



100%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10分。

2.C21质量达标率,权重分值10分,得分10分。

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完成了新建砖混二层56平方米门厅;新装修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增设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消防箱,消防疏散楼梯一间;扩大一层办公大厅面积20平方米;墙、地面,面砖镶贴,顶棚为石膏板吊顶;隔热断桥铝门窗;外墙为真石漆,水电配套改造。2021年8月18日由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验收评定,经四方验收评定,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达标率100%。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10分。

3.C31完成及时性,权重分值10分,得分6.1分。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根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显示,该工程验收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超合同约定39天。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6.1分。

4.C41成本节约率,权重分值10分,得分6分。

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控制价为:76.68万元,项目合同金额为:75.5万元,实际审定金额74.572123万元,成本节约率为2.75%。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6分。

(四)效益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D效益(30分)

D1项目效益

(30分)

D11实施效益

(10分)

社会效益良好,得10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2.5分。

10

D12可持续影响

(10分)

可持续影响积极,得10分,

评分要点每一项不满足扣2.5分。

10

D13满意度

(10分)

满意程度95%以上得10分,

95%>满意度≥90%以上得8分,

90%>满意度≥85%以上得6分,

85%>满意度≥80%以上得4分,

80%>满意度≥70%以上得2分,

70%以下不得分。

10

得分小计



30

1.D11实施效益,权重分值10分,得分10分。

拆除救助业务楼外挂楼梯,在院内外扩1.5米距离新建砖混二层56平米门厅,将一楼闲置配房改造成了楼梯间,二楼平台除保留封闭式楼梯间外,其余部分与原食堂联通,通过对食堂的改造,现食堂整洁卫生,达到了救助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堂标准要求,更好了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保障。

一楼西侧两间车库和救助大厅的打通,扩大了救助大厅面积20平方米,调整了值班室位置,加大了受助人员之间、受助人员与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的间隔距离,更有效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染,优化了大厅布局,增加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等工作空间。

设立了消防控制室,在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区、值班室等封闭空间安装烟感报警、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消防箱,消防疏散楼梯一间。

救助站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大幅提升了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对泰安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服务质量,满足了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式下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照料服务达到了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消除了安全隐患,更好的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10分。

2.D12可持续影响,权重分值10分,得分10分。

通过对救助业务院硬件进行升级改造,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救助管理服务条件,保证受助人与信息采集人员的距离符合防疫要求,保障了信息采集人员的自身安全,更好的为更多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由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流动性最强、防控工作最难、自身防护能力最弱的服务对象,关心并帮助他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内在要求;通过对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使食堂达到救助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标准要求,提高饮食安全水平;通过完善消防设施,为发生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应急疏散保障。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对救助站整体服务能力和安全性具有深远的影响。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10分。

3.D13满意度,权重分值10分,得分10分。

通过电话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2021年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6.2%。

该指标权重为10分,依据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10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通过案卷研究、网络检索、实地调研、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支撑项目绩效评价结论的数据进行全面采集,经过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逐条进行评价打分,对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91.1分,评价等级为“优”。

评价得分表

指标

A决策

B过程

C产出

D效益

合计

权重

15

15

40

30

100

得分

14

15

32.1

30

91.1

得分率

93.33%

100%

80.25%

100%

91.1%

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五、项目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一)项目实施绩效达成情况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按照规范的审批程序设立,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接该项目,保证施工主体合法性;通过监理、审计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合格和资金支付合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预算、实施、绩效评价形成项目的闭环管理,做到立项有依据、实施有措施、结果有保障、绩效有评估,保证了整个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政府采购对于救助业务院进行硬件升级改造的报告》中关于项目各项内容的具体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明确计划实施的开始和完成时间;项目实施用时比合同约定用时超出39天,项目实施的时效性不高。

(三)相关意见建议

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时,应当细化量化各项指标,根据项目内容确定合理的开始、完成时间计划,指导项目按计划实施,便于考核项目完成情况,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完善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及时规范整理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资料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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