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理方位意义的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备案
【设定依据】:《地名管理条例》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受理条件】:具有地理方位意义的设施
【办理材料】:1.具有地理方位意义的专业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函。2.设施所在位置图(需标明东南西北四至位置)1份
【办理地点】:市政大楼B3038
【办理机构】:泰安市民政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38-6997159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理→公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