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一)
2023-09-13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浏览量: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进行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报告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拟将以下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泰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泰安市电气行业协会、泰安市五金机电行业协会、泰安市物流信息协会、泰安市科技创新促进会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泰安市极真黑带跆拳道俱乐部、泰安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泰安丰乐健身中心、泰安市御健双节棍俱乐部、泰安市大汶口文化艺术团、泰安市泓波公益文化发展中心、泰安市惠民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泰安市泰山界画研究院、泰安市恒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泰安市优橄橄榄球运动俱乐部

联系电话:0538-5366376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1号社会组织服务中心5楼503

                                                                       泰安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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