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泰安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泰安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以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
申请审批程序:(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提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承诺告知书,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指定银行开具的银行卡。也可通过“爱山东APP”手机端自主申请。(二)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进行初审,报县级残联、民政部门审定。(三)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