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启动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
2024-03-01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浏览量:

泰安市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已经启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泰安市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年报报送工作。

根据要求,所有参加年报的慈善组织,均应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于2024年、2025年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参加年报的慈善组织需先登录本组织“慈善中国”账户,在“年度工作报告—年报填报选项”中,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连同需报送的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初审后的年报材料制成PDF版上传“慈善中国”。年报无需向民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

“慈善中国”系统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开放年报填报功能。如对年报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慈善组织年报是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民政部门在年报审批系统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报材料后,年报相关信息即向社会公开,并对慈善组织年报工作的检查监督,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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