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一、政策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民〔201045号)

二、承办机构:民政部门

三、服务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及生活无着的临时遇困人员

四、申请条件:(救助对象定义)

)流浪乞讨人员: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着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以获得经济收益为目的乞讨人员不在救助范围。

)临时遇困人员: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遭受家庭暴力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人员符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情形,属于救助对象。

)走失人员:因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类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可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五、申请材料:口头申请或在机构内提出书面申请。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可向救助机构提出救助申请、个人无法提出的可由执法部门代为申请。

(二)审核救助机构在接申请后,在救助管理机构内当面对申请人进行条件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相应救助,对不符合条件,当面告知申请人,根据申请人需要开据不予救助通知书。

七、救助标准: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八、审批层级:救助管理机构

九、办理时限:现场救助

十、咨询电话: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 0538-806515924小时)

泰山区民政局:     0538-5362099(工作日白天)

岱岳区民政局:     0538-8568091(工作日白天)

新泰市救助管理站: 0538-733019924小时)

肥城市救助管理站: 0538-322975224小时)

宁阳县救助管理站: 0538-562199024小时)

东平县救助管路站: 0538-283993924小时)

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538-8938580(工作日白天)

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538-5369533(工作日白天)

十一、流程图:(见附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程图

泰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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