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政策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办202212号)及各县(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文件

二、承办机构:住建、民政、房管部门

三、服务对象: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

四、申请条件:

市区统一申请标准,各县(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租赁市场状况、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对象范围。目前市区划定范围为泰前街道、财源街道、岱庙街道、上高街道、徐家楼街道、天平街道、粥店街道、北集坡街道行政区划内(以下简称“划定范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条件: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划定范围内户籍;夫妻双方均为划定范围外户籍且至少一方在划定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与划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未婚人员须年满25周岁。

2、住房条件:在划定范围内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需租赁住房并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3、收入条件:近一年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4、财产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超过一台机动车且价格不超过12万元(含,以购买价格计算);未在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民营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职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资产(含存款、证券、住房公积金、车辆、股份及商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合计价值不高于20万元(含)。

五、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根据家庭情况,提供所有成员的户籍、婚姻状况、收入、住房、财产证明材料非划定范围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与划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特殊类型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优抚证》、《分散供养特困证明》、《优抚证》、《残疾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等特殊家庭情况补充材料。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申请家庭按照所在地要求,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报窗口等方式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对低保、低保边缘及非低收入家庭进行分类,对材料齐全且基本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受理。

)审核及公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对申请家庭申报所有信息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对照核对结果,经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驳回申请。公示期结束后,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材料及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报送至县(市、区)级房管部门。

)审批及公示。县(市、区)级房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审核公示没发现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情形、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级房管部门认定为住房保障对象。

七、救助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层次划分阶梯租金。租金应根据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赁住房情况进行测算,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区划定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为:2人及以下家庭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建筑面积50平方米。租金标准如下:1.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免除租金;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免除保障面积以内的租金,保障面积外的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30%的标准执行;3.低保边缘家庭,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30%的标准执行;4.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家庭,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60%的标准执行;5.配套房租金根据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按照对应住房租金标准的50%执行。免除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配套房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各县(市、区)、功能区应当根据当地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建立补贴调整机制,相应提高补贴标准。其中目前市区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2人及以下户建筑面积4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目前市区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平方米6元;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边缘家庭每月每平方米4.2元;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3.1元。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月发放金额按照租赁住房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发放标准×(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八、审批层级:乡镇(街道)县(市、区)级房管部门

九、办结时限:公租房资格确认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十、咨询电话:联系电话:

泰山区:0538-6268826

岱岳区:0538-8566089

新泰市:0538-7220139

肥城市:0538-3222836

宁阳县:0538-5639060

东平县:0538-3329696

泰安高新区:0538-8938037

泰山景区:0538-5369373

十一、流程图(见附图)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批流程图


泰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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