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评价形式
专题座谈
二、组织实施单位
泰安市民政局
三、时间地点
2024年9月3日,在市民政局会议室召开工作推进会
四、参与人员
市、县儿童福利业务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人。
五、政策评价现场图片
六、政策评价结果
(一)政策实施情况
自《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以来,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9部门广泛动员教师、基层警务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网格员、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等基层儿童工作者、志愿者和社会力量,按照监测摸排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共同做好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截至目前,共摸排流动儿童2379人,留守儿童524人。
(二)取得成效
1.详细掌握儿童底数。监测摸排主要包括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入学入园情况、办理居住证情况、健康管理情况、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和儿童残疾情况等。通过监测摸排工作,相关部门及单位对符合相关保障政策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并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帮扶、安全教育、心理蔬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活动。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监测摸排工作,建立了充实、完备、精准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库,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通过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年龄结构、分布区域等总体状况统计分析,有效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实施关爱保护服务、加强资源整合提供依据,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亟待有效解决。一是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复杂性,在身份认定上存在动态变化。二是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面临的心理健康、社会融入、情感支持等问题具有隐蔽性,不能及时为其提供关爱服务。三是关心关爱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社会共识仍有不足,欠缺专业化的关爱服务力量。
(四)整改措施
1.加大摸排力度。按照民政、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疾控、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摸排监测联络工作机制、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和帮扶关爱机制,整合部门信息数据,进一步发动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入户调查,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数据信息。
2.开展关爱服务。对在监测摸排工作中发现的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符合相关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根据儿童实际需求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安全教育、心理蔬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
3.加强宣传引导。广泛运用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报道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关爱服务成效,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共同督促指导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五)政策评价运用情况
根据政策评价结果,市民政局将坚持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贯彻落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总体思路,聚焦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实际需求,全面打造“筑梦阳光 护未泰安”儿童关爱服务品牌,不断健全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合法权益。